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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遗嘱时,什么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

www.taoqumai.com 2025-01-17 婚姻家庭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是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预防别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看上去十分要紧。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职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可以辨认自己行为,不可以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遭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以参与订立遗嘱这种较复杂民事活动。假如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是什么原因不在于其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大概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很难维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因为利益关系的影响,很难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类人也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依据有关司法讲解,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一同经营的合作伙伴,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Tags: 婚姻家庭 继承编 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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