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为职员缴纳社保,职员应采取何种手段?
用人单位不给职员交社保,职员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假如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时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状况告知本人。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是是强制性的,即使职员不想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购买,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概念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空间,不可以自行以资金给付或其他形式取代该法概念务。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可以随便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舍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时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